根据《国务院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保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大港城区热电联产替代供热燃煤锅炉工程项目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信息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大港城区热电联产替代供热燃煤锅炉工程项目
建设单位: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1年3月5日-2021年4月1日
公示期间: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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